2010/4/15 0:00:00来源:证券时报点击数:10257次
近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玻璃公司)收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61000297,发证时间:2009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玻璃公司享有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照15%的优惠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电子玻璃公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25-03-11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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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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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66/平方米
¥88/平方米
¥66/平方米
¥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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