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灯具出口高居全国首位

2004/11/1 10:31:00来源:点击数:8944

广东是我国灯具产品非常大的加工基地之一,由于生产的灯具产品在全部市场上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近年来出口增势迅猛,出口额由1998的9.5亿美元,迅速增长到2003年的22亿美元,六年间出口额增长了1.3倍,已成为全国灯具出口非常大的省份。

  今年1季度,广东灯具产品出口继续保持大幅增长的态势,据海关统计,2004年1-3月,广东省累计出口各种灯具产品4.8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大幅增长16.8%,占全国灯具产品出口总额的58.6%,出口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种贸易方式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其中一般贸易出口2.6亿美元,增长20.2%,占出口总额的54.2%;加工贸易出口2亿美元,增长11.5%。

  二是出口以枝形吊灯及天花板或墙壁上的电气照明装置为主,出口1.5亿美元,增长23.7%,占出口总额的31.9%;此外,出口玻璃制灯具零件1069.8万美元,大幅增长83.9%。

  三是私营企业出口增势喜人。国有企业仍是广东省灯具产品出口主体,但出口有所下滑,累计出口1.7亿美元,下降3.9%,占总出口的35.4%;外商投入资金企业出口1.8亿美元,大幅增长18.8%,占总出口的37.5%;而私营企业凭借其灵活的经营机制,累计出口7536.1万美元,大幅增长79.3%。

  四是对美国等主要市场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今年1季度广东省累计对美国出口灯具产品2.1亿美元,增长17.4%,占出口总额的44.7%;此外,对欧盟、香港、加拿大和阿联酉的出口额均超过千万美元,除对香港出口略微下降4.1%外,对其余市场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出口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近年来广东灯具产品出口呈现增势迅猛的局面,但存在问题却不容忽视。

  首先,出口对美国及欧盟依存度过高,易受贸易壁垒影响。今年1季度,广东对美国出口灯具产品2.1亿美元,对欧盟出口1亿美元,分别大幅增长17.4%和15.9%,
虽然目前美国暂时未对我国灯具产品实施贸易壁垒或其他方面的制裁,但随着对其出口的高速增长,部分主要产品平均价格的持续下滑,我灯具产品必将引起其国内相关行业的警惕,将不得不直面贸易壁垒的威胁。

  其次,广东灯具档次与全部上同类产品有一定的差距,产品较为大众化,出口中、低档次普及型传统灯具占据主要地位,多是家用照明及零配件(如吊灯、吸顶灯、台灯等),而工业照明、公共照明等大型高附加值、高等次或新型灯具产品很少。灯具产品科技含量低、档次不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未来我灯具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再次,广东灯具产品在安全、设计、材料和工艺等方面还有非常大差距。安全性方面,高质量国外灯具内的主要安全器件(包括灯座、启动器座、导线等)都能符合相应的全部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广东灯具内的安全器件有许多不符合相应的全部标准,如绝缘材料易老化、损坏。在材料选用上,国外灯具使用材料有良好的耐热、阻燃功效;而广东灯具大多使用的材料耐温差,不阻燃(采用ABS)。

  造型上,国外灯具外形新颖美观,具有鲜明的个性和时代特性;而广东灯具绝大多数缺少个性,灯具产品之间外形模仿多,创造性的设计少;在品牌优势上,目前市场上的高等品牌灯具大多是欧美、日本等国家的产品,它们的生产技术先进、无缺,其产品除材料的质量较高外,在外观造型和功能上有较强的实用性,飞利浦、欧司朗、松下等照明公司的产品占据了高等灯具市场的一定份额,而广东灯具产品多以定牌加工和来样翻版为主,没有属于自己的在全部市场上较具影响力的品牌。

  广东是我国灯具产品非常大的生产加工基地之一,灯具产品在全部市场上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但是从长远角度考虑,广东应建立灯具产品出口的多元化市场,避免市场过分集中在一两个国家或地区,避免在短时期内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出口增长过快,从而使某一国或地区进行贸易壁垒限制时,将影响降到较低。

  同时出口企业应合理限定出口价格,避免盲目竞相压价,通过提高灯具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增加花色品种,开发特殊用途的照明产品,从而提高灯具产品的出口质量,提高全部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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